单位平面图1设计概念图2
7楼,8楼,12楼,15楼,19楼,20楼,25楼及26楼

单位平面图1设计概念图2
3楼,5楼,6楼,9-11楼,16-18楼,21-23楼,27楼


1.发展项目的单位户型以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批准之图则为准,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并以买卖合约条款为准。卖方保留权利根据买卖合约及政府有关部门最新批准的建筑图则对发展项目的布局图及楼面平面图作出修改。
2. 本网站内载列的楼面平面图设计概念图及其内的资料纯属制作者对有关住宅单位之想像,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及简化处理,仅供参考之用。设计概念图中之住宅单位设计、布局、规格、颜色、用料、特色、装置、装修物料、设备、灯饰、灯光效果、家具、装饰物、植物及其他物件并非交楼标准或赠品,不会在有关住宅单位范围内出现或提供。买家切勿依赖设计概念图作任何用途或目的。有关发展项目住宅物业之图则、交楼标准、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请参考售楼说明书。
3. 实用面积以及露台、工作平台及阳台(如有)的楼面面积,是按照《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8条计算得出的。实用面积不包括《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附表2第1部所指明的每一项的面积。所述以平方呎所列之面积,均以1平方米=10.764平方呎换算,并以四舍五入至整数平方呎,以平方呎与以平方米之数字可能有些微差异。
4. 所述配套的大概描述,并不代表所有单位同时享有该配套。有关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并以买卖合约条款为准。卖方保留权利更改及/ 或以任何其他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代替有关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